1.3、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企业对最近一年经营的主要业务说明);
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龙岗区当地的政策,4、土地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土地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土地承租的,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土地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41314.33元/月(人民币6.3元/月/㎡;递增8%)1.2、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1.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定租赁合同的;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每五年递增一次,含税;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承租方为不涉及造纸、粉尘、涉氨、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
1.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物业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中心社区环城南路109号对面,出租面积6557.83平方米,现状为空地。位置界限以红线坐标为准,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实际测绘面积为准。租赁土地属于深圳市坪地中心股份合作公司石灰围分公司集体资产,不存在土地使用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地块,目前尚未办理土地产权证书,有权属说明,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对上述土地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12、承租方负责做好地块使用期间的公共环境卫生及地块区域内的各项安全工作,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7、
10、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并负责清理干净土地上的杂物;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内(以到账时间为准)缴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275400元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在支付交易服务费并向深圳联交所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报名时缴纳至深圳联交所结算账户的招租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押金,若租赁押金大于招租保证金,深圳联交所将全部招租保证金转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租赁押金的一部分,差额部分由承租方向出租方补缴。若租赁押金小于招租保证金,深圳联交所将招租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的部分转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余额部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办理退还手续,深圳联交所在承租方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剩余招租保证金;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本土地未办产权手续,承租方需完成本土地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土地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土地没有土地产权证书、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招租保证金的要求。
4、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5、空地使用、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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