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公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广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0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保隆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隆工贸”)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公司为保隆工贸提供不超过5,1、公司全资子公司保隆工贸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开展业务,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经营范围:销售:汽配,机电产品,电子元件,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网络设备,金属材料,建材,工艺品(除金银);机械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汽车零配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仓储(除食品、危险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
●公司本次为保隆工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3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保隆工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4,160.3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2、公司全资子公司保隆工贸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宁波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保隆工贸提供不超过2,3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三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96,524.1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4.8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96,524.1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4.87%,无逾期担保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此次为保隆工贸提供的担保包含在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内,上述担保事项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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