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饶市信州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信州区秦峰综合养护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废气处理措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搅拌机、烘干筒等设备运转。应优化厂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振、减振、消音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排放。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15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为42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运输车辆和搅拌站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由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初期雨水经雨水沉淀池处理后外排,余量可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项目以外购碎石骨料、沥青、矿粉、重油等为原辅材料,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产生的不能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通过配料、干燥、筛分、计量、搅拌等工艺生产沥青混凝土。项目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废布袋定期外售至回收单位;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上饶市信州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信州区秦峰综合养护中心改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理处置,废机油及桶、废导热油、焦油、废活性炭收集后,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收集粉尘及搅拌残渣均作为原料回收利用;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上饶市信州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信州区秦峰综合养护中心改扩建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秦峰镇路底大畈组(地理坐标:东经118°05′51.084″,北纬28°28′58.104″),占地面积10240.85m2。

项目废气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沥青加热经专门管道收集+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加热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经负压收集+一级重力除尘+二级布袋除尘,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产品装卸废气经负压抽吸系统+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原料装卸堆存需三面围挡并设置顶棚,定期洒水降尘。项目沥青烟、苯并[a]芘、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2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无组织排放限值,重油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油锅炉表2标准。